距五都選舉不到一個月,有民眾投書行政院長電子信箱,批評台大PTT八卦板政治言論太超過,要求管一管;教育部於是行文台大,希望檢討改善,結果被批評干預言論自由、管太多,但也有人贊成要管一管版上的「政治魔人」。
在此之前,部落客廖小貓改編雙胞胎姊妹拍的挺胡志強影片,影射台中酒店泛濫,胡志強治理無方,但廖小貓將雙胞胎姊妹剪接入酒店畫面,遭到抨擊,檢調並展開偵辦,但一些民間團體挺他,強調言論要自由,認為Kuso就是用幽默方式表達不滿。
台灣的選舉總是負面手法不斷,替廖小貓辯解的大都是偏綠社團,也被批評是「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但有網友支持教育部,認為要管一管「政治魔人」,是不是又違反言論自由呢?
在民主社會,不管你喜不喜歡,所有的言論都可以發表,這就是自由,雖然大家都說「自由以不干涉他人的自由為原則」、「自由必須有節制」,但如何節制、「不干涉他人」的標準又在那裡,始終沒有定論,言人人殊。
廖小貓譏諷大台中「情色無邊」,針對胡志強作文章,指控台中不是「幸福」而是「性服務」,都是他的言論自由,但雙胞胎姊妹不是候選人,不能只因為她們支持某候選人,就影射使她們受到汙名。
「不株連無辜第三人」是做人基本道理,與言論自由無關。但「多少自由假自由之名而為惡」,這是民主必須付出的代價;「雖然我不支持你,但支持你的言論自由」,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名言。
既然是言論自由,即使太超過,大家似乎只能逆來順受,要不然就訴諸法律,這是忍受「不節制」的言論自由的必要之惡,無奈但又奈何。
教育部長吳清基強調,發文給台大只是「提醒」,不會嚴格限制、干預,但「大學生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吳清基說到核心了!大家在強調言論自由的同時,也不應該忘了做人的基本道理。
李正賢(台北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