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兩起反映選舉文化影響到言論自由底線的事件,一到選舉,有些主管單位就緊張,根據政治立場下指令;有些檢調人員神經就緊繃了起來,查察欠缺客觀的標準,搞得選戰更加激烈;其實只要依法行政,什麼問題也沒有。
最近掀起話題的兩起事件,一是國內最大的網路社群PTT成為選舉是非之地,教育部發文給PTT八卦版版主,要求加強管理不符教學或學術研究目的的政治文章。此舉已經引起網友的不滿,痛批教育部在搞戒嚴。
另一起事件則是廖小貓改編挺台中市長胡志強的音樂影片,外傳台中市地檢署已經分案偵辦音樂影片的改編者,但是台中地檢署澄清有請檢察官先了解案情,但因無人提告,所以沒有分案偵辦。胡志強總部表示基於尊重年輕人的創意,不追究也不主動提告。
PTT是目前校園人氣最高的網路社群,選舉時候難免會出現政治言論,甚至有候選人會以不同方式滲透進來宣傳自己或打擊對手。日前因為出現選舉文字,行政院長信箱接獲民眾投書:「希望一些意圖左右使用者意向的黨工們請退出學術網站,還給使用者一個乾淨的園地。」教育部因此發文給PTT版主。
其實,教育部是多此一舉,網路上的言論與一般的言論一樣,只要涉及刑法相關的誹謗或是內亂外患罪,都有法律約束,當事人可以提出告訴或是檢察官提起公訴。凡是不涉及法律規範的,都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教育部何必去函落個「箝制新聞自由」的罪名?
至於廖小貓事件,在網路上搞KUSO是司空見慣之事,但是搞KUSO也不能涉及誹謗他人的名譽,或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當事人可以據以提出告訴。像這起事件,如果雙胞胎姊妹覺得有受到侮辱或誹謗之嫌,可以提出告訴;胡志強如果覺得有意圖使他不當選,也可以提出告訴,法院自然會依法審理。
選戰期間,檢調最常被批評的是「選擇性辦案」,就是戴著政治的眼鏡辦案,過去就常發生只辦在野黨的賄選案,這當然不足取,檢調本來就應該依法公正辦案。廖小貓事件,檢調並沒有動作,所以這次檢調還不算逾越,更談不上什麼「白色恐怖」。
兩起事件很單純,而且也都有法律可以規範及相關的處理方式可資依循,可是政治人物很奇怪,往往捨正途而把事情弄得複雜萬分。教育部沒事去下指令要求人家網站不該放什麼文章,候選人也沒事去罵檢察官搞白色恐怖,這些都離題甚遠。
年輕人愛PO文、愛搞KUSO沒關係,沒有人會否定年輕人搞創意,但是搞創意不能逾越法律規範,利用網路誹謗醜化他人,甚至意圖影響選舉使他人當選或不當選,這當然就不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這兩起事件是「吹皺一池春水」,干卿何事?只不過是政客喜歡藉事惹事而已。儘管這兩起事件沒有掀起大波,但也激發了一些選戰效應,藍綠陣營為此又掀起一場口水戰,無非就是意圖打擊對手贏得一些選票而已。現在選民的素質高了,不容易受到選舉口水的左右。希望大家自尊、尊人,讓言論自由不要泛濫到侵害他人與公眾自由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