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奶奶因為骨頭痠痛,吃了一顆止痛藥後,全身發癢、出紅疹,並且呼吸困難,家人發現緊急送往鄰近醫院,施打一劑抗過敏針劑後才解除症狀,醫師判斷是對止痛藥物過敏,並將蘇奶奶過敏狀況通報全國不良反應中心。
每一種藥物在發生藥效同時,在不同人身上也會出現不同比率的不良反應。病患應保持高度警覺性,若在吃完藥後才發生的不良反應,就要思考是否與藥物有關。
一般藥物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腸胃的不適,如腹瀉、消化不良、噁心嘔吐等;皮膚出現紅疹或水腫(眼皮,嘴巴)等過敏現象(常發生在止痛藥或抗生素)亦屬常見。
不良反應有些很輕微,將藥物減低劑量或不處理也會消失;有些較為嚴重,需要停藥後才緩解;有些卻非常嚴重,除了需立即停藥外,還需送往醫院施予適當醫療處置。
由於每位病患的不良反應往往表現不同,千萬不可忽視,一旦發生一定要告訴醫師或藥師,除了記錄在病歷之外,尚須通報到全國不良反應中心。如果曾經有中重度藥物不良反應,病患本身應將造成過敏的藥物記牢,以後去任何一家醫院或診所,都要主動告知您的藥物過敏史,避免再一次發生藥物不良反應。
同時,最好能攜帶您當初服用藥物的藥袋,向醫師或藥師說明,他們會避免再開到相同作用的藥物,而會以其他藥物取代,治療疾病。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