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說明第二背捨: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
觀內無色
第二背捨是已滅除內身色相,能諦觀內身骨人,虛假不實,內外空疏,漸見骨人,腐爛碎壞,猶如塵粉,散滅歸空。從大乘體法空的立場來說,知道白骨是因緣和合所生,心亦如幻化般不真實,故白骨人亦是虛假、不真實的,如此作觀時,白骨人自然消除。例如好的馬,可隨人意驅遣至任何地方,去來自在無礙。
若是作觀時,所觀的白骨人已消失了,但尚未發起內心清淨相時,如生起骨人已退的歡喜心,就容易使禪定退墮下來。
外觀色
以不淨觀觀外色之意。外色,指外在的一切死屍,亦指白骨人所散發出的八種光(如前所說)。於作觀中,忽然看見白骨人自然消失,但仍有八色及外在種種不淨,故須「觀外色」。若是白骨人消失時,禪定位階在八色與外不淨中間。
發相
若見八種色光與內心清淨念,同時生起;青、黃、赤、白等光,比之前更加光明。內心的清淨、歡喜、快樂、一心專注,四種功德支,比初背捨更加殊勝,這是第二背捨位在二禪。
(三)、淨背捨
淨,即是緣於淨相。淨相,是指八種色光。行人於二背捨後,已除外色不淨之相,但於定中諦觀八色光耀,入深三昧,練此地、水、火、風及青、黃、赤、白之八色,極令明淨,住心緣中,即能泯然入定,與樂俱生。八色光明,清淨皎潔,如妙寶光,遍滿諸方,照心明淨,樂漸增長,遍滿身中,舉體怡悅,既親證此法,故說「身作證」。又能背捨根本的貪欲,心也不著其境,故名「淨背捨」,又名「無漏三禪」。
「淨」有四種意義:(1)不淨不淨:欲界之身已是不淨,而今膨脹,故言「不淨不淨」;(2)不淨淨:除卻皮肉,諦觀白骨人,已沒有筋脈血肉,如珂如貝一樣白,故言「不淨淨」;(3)淨不淨:是眉間所發出的八色光明,光明是潔淨的,尚未被歷練製作,故說「淨不淨」;(4)淨淨:是第三背捨,更被淨色之八種色光所治練,故說「淨淨」。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