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的小草,似乎是注定了給山羊們做食料的,山羊們吃飽了野草,才能在「脖子上掛著一個小鈴鐺,作為知識階級的徽章」,領著那些「凝著柔順有餘的眼色」的胡羊,「挨挨擠擠,浩浩蕩蕩」,「穩妥平靜地走」到「牠們應該走到的所在」。
但,同時也似乎是注定了的諷刺:儘管有「畜牧家偶爾養幾匹」山羊,「作為胡羊們的領導」而「並不殺掉牠」,可是被養的僅僅「幾匹」,加上年老力衰,不能領導了的時候,是否不被殺掉?還是不能擔保。
而野生的小草呢,那是只要有土地,一定要生長,一定要蔓延的:山羊吃不完,野火燒不盡,在荒涼的沙漠裡,不也會造成一個綠洲,來使旅行人隨喜麼?山羊和野火儘管凶狠,這一棵野草卻居然生存了兩年了,不僅在谷草枯索的的時候,我們在未曾死絕的大地上點綴了—點有生氣的綠彩,對那些志得意滿的山羊們作了一個「我們還活著」的抗議,在不留意間,我們也居然開出過幾朵奇花,使旅人們感到歡欣,使山羊們感到不快。
……野草是漫山遍野,生根在中國的大地上的,試問你有多少山羊,能吃盡全中國原野上的野草?
生存了兩年的草。可以說是「宿草」了吧,白居易不是說過「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話嗎?而我們,可以自負是「冬蒔」的草,我們是十一月出土,在風雪中萌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