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準大學生利用暑期打工分擔家計,卻誤入以人力派遣公司為晃子的強盜集團,並參與兩起搶案,雖然只負責把風和勘察地形,卻得面臨本刑七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
指考放榜後,這名學生考上某私立大學,他的母親請求法院能讓孩子有上學的機會,希望能幫他先註冊,期待獲得交保後可入學。
筆者認為,即使是誤觸法網,畢竟還是犯法,唯有坦然面對,勇敢承擔錯誤,接受法律制裁,方能匡正社會風氣。
目前社會有太多錯誤的價值觀,例如新聞報導有大學生和準大學生參與暴力討債;少數藝人連續吸毒,不只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做了很不好的示範,犯後仍然大言不慚地上節目接受訪問,好像自己是受害者一般。
上學期末,學校有二十幾名同系的應屆畢業生,在某科目的期末考補考集體作弊,作弊過程湊巧被監視器拍了下來,最後全被記大過處分,作弊學生的理由絕大部分是因為找到工作、要念研究所,怕畢不了業所以選擇作弊,有些學生甚至怪授課老師教的不好,所以害他們三修,因此才要作弊以求過關。這些都是倒果為因,總不能因為我窮,日子過不下去,所以我去偷、去搶就是理所當然,絕不能把錯的事情合理化。
犯法應接受法律制裁,不能因為考上大學就要法院網開一面,如此才能為社會樹立典範。
真簧(台中市/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