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昨天宣布在法務部下設廉政署,建構可長可久的反貪腐專責機構,力促落實廉能政治,而據一些民調,國人看好廉政署能發揮打貪功能,可是立委卻對此有不同看法,大都認為是疊床架屋。
其實十多年前就有比照星、港設獨立的專責肅貪機關呼聲,當時有論者認為,政府組織中已有調查局,各機關內又有政風單位,加上監察院,及各項法律均有規範,卻都無法有效遏阻貪風,設廉政署恐是畫蛇添足。
個人覺得,古今中外皆設有防貪、肅貪機構,雖有嚇阻作用,但斷不了貪風,所以問題不在設新部門,而是在人。
國內不乏獨立的司法、政風組織,但人員行為不檢、特權橫行,內部又不時上演內鬥,和爆出花邊等情事,常出現在媒體上,而且做不到公正無私,甚至領導人還內神通外鬼,不但查貪如演戲,也得不到人民信任。
用對人才可能做對事,設立廉政署是為政者回應人民的望治心切,但若不用對人,就可能期待高,失望更大,所以要防貪肅貪,前提是所用之人必得跳脫人情鄉愿與官僚醬缸,不黨、不私、不貪,視人格勝於生命,而且無畏有形無形暴力者,否則學星、港設廉政署,恐會落得橘於淮為枳下場。
張勉(北縣林口/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