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數達兩百萬的縣市,可升為準直轄市。桃園縣第兩百萬名縣民出生,兩名小女嬰七日同時設籍,這是自然生產,沒有爭議;但桃園縣拚升格出現一些怪現象,令人搖頭。
為「獎勵」人口增加,桃園縣推出「遷籍給獎」辦法,只要人口到達兩百萬人,就有房子和四輛轎車抽獎;大學生入籍桃園,縣府幫忙找工作,桃園市甚至再加碼一千五百元。
在「遷籍給獎」辦法下,人口不是「自然產生」,意義也大不相同。首先是「遷籍」後有無「實際居住」事實,如果沒有,豈不是如同選舉的「幽靈人口」?如果升格為準直轄市後,「幽靈人口」遷出,是不是要降回去?
桃園縣府要求所屬員工去「拉人頭、遷戶籍」,據報導,一名警官努力「拉人遷移戶籍」,績效卓著,記了五十四支嘉獎。為了拚升格、搶人頭,讓警察不拚治安,卻忙著拉人遷戶籍,像話嗎?
更過分的是,許多外縣市民眾為讓桃園縣親戚「衝業績」,寄身分證件「揪團」設籍,但「太踴躍」了,戶政人員來不及輸入資料,外縣市民眾擔心取不回身分證,周六基層選舉無法投票。
於是,桃園縣府民政處協調內政部,請周邊八縣市政府戶政系統暫不關機,戶政人員這兩天加班趕工,星期五上午前讓民眾都拿回身分證,「絕不會妨礙民眾投票權益」。
這不就是「幽靈人口」嗎?
依照戶籍法七十六條規定,遷移戶口等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應處三千至九千元罰款。為了拚升格,製造幽靈人口,該罰不罰?
李麗娜(桃園縣/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