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上電視談論外傭趣事,違法又炫耀引起立委不滿,痛批藝人、貴婦行為不當。事實上,談話性節目曾多次討論這個話題,以前不受重視,現在冷飯重炒,實在太後知後覺了。
外傭幫忙打理,明著是看護或幫傭,暗地裡成了打雜,燒飯、洗衣、遛狗等幾乎無所不包,藝人在傳媒上大肆談論,民眾也當成笑話,為何勞委會毫不知情,確實耐人尋味。
問題是,藝人、貴婦申請何其容易,老百姓卻難上加難,就以自己經歷來說,阿嬤九十一歲時老病纏身,鎮日躺臥床上,想要申請外籍看護,直到九十三歲病逝,還沒成功,這讓子孫怨嘆不已。
另有長輩視力退化,也無法走動,拿回巴氏量表一看,才發現根本不可能,因為條件限制太過嚴苛;詢問仲介公司,卻打包票一定辦妥,但需要額外的花費,在衡量經濟條件後,不得已只好打退堂鼓,目前長輩家屬繼續苦撐著。
外傭薪資和勞健保等費用,每月需支付兩萬多元,是筆不小的開銷,中下階層恐怕無能為力,俗話說「有錢好辦事」,有錢人透過管道申請外勞,幾乎無事不成,除了「社會觀感不好」,貧富的懸殊待遇最令人詬病。
若依照立委所說,一百零八歲老人無法請到外勞,藝人卻可輕易申請,顯示法令有漏洞,政府應想辦法杜絕,並秉持勿枉勿縱,徹底追查。
另有立委建議應放寬資格,只要家中有兩個八十歲以上老人,就可申請外籍看護工,此案遭學者和民間團體反對,勞委會應主動說明理由,以解民眾疑惑。
此外,對資格的認定,應簡化申請手續,讓真正有需求的民眾,也能享有同樣的待遇,以達到公平正義。
法雨(彰化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