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情未完成前,先與人約定,以為執行作準備,這種情況要用「預定」、還是「預訂」來形容?兩者間又有什麼差別呢?
一般把「預定」當作正解,「預訂」當作錯別字,果真如此嗎?
「定」、「訂」二字在中古時代本不同音,演變為同音字後,才在「預先約定」的意思上通用,如古人稱「與人定交」為「訂交」;同時在考訂書籍時,稱「校定」為「校訂」,也就是說,當「定」與「訂」解釋為 「預先約定」或「考訂書籍」時,可以通用!
不過近幾十年來,這兩個字在「預先約定」的意思上又發生了細微的差別:「定」側重在確定、不輕易變動的事情上;「訂」則多指事先經過雙方商討,在於約定階段,並非確定不變的事情。
同時,因「定」字另有安靜、決議、不能變更……等比較肯定的意思,在多數語詞中,「定」、「訂」二字未必通用,因此,建議你使用之前,先了解是確定的(用「預定」),還是不確定的(用「預訂」),才不至於讓人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