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教育杯小學五人制足球賽,爆出兩所學校球隊球員不進攻,踢球不過半場,只求「和局」,以同時晉級決賽,被家長質疑「打假球」。台北市教育局初步調查認為,雙方應是「和局策略」,並不是打假球;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則認為,看起來不算打假球,但「刻意」打和球,有違運動精神,也失去教育意義。
增強體適能是目前學校教育的重點項目,讓孩子打球是好事,但讓「打假球」的陰影延燒到孩子的世界,筆者深覺不妥。
孩子的受教權也是他們的人權之一,讓學生學習到正確的觀念與人生態度,則是大人的責任。這一場疑似打假球事件,讓兩隊球員士氣低落,覺得好冤枉,尤其其中一所國小有球員說,準決賽時沒打好,只能爭季軍已很難過,又被指為「打假球」,傷心到「以後不想打球了」,這句話讓筆者覺得難過,怎能讓孩子對未來失望呢?
相關單位針對此事檢討,認為是賽制有問題,規定有漏洞,加上球隊求勝心強,才會有此種「球場戰術策略運用」,但誠如王俊權所言「這失去教育意義,也違背運動精神」,中小學體育活動及聯賽,應以培養學童運動興趣及習慣為主,強調公平競爭,不應過度重視輸贏。
筆者以為,比賽一定有輸贏,爭取榮譽沒有錯,但方法不對,即使贏了也不光彩,而且賽制是大人訂定,策略也是大人決定,指控「打假球」也是大人,受傷最重的卻是小球員,呼籲大人尊重孩子的人權,作任何決定前務請詳加考量,千萬別讓大人的過失,由孩子來承擔。
張若渝(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