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民眾把救護車當計程車,任意使喚,不花錢又指定醫療院所,真是非常誇張,筆者感嘆少數人缺乏道德,也對「119」勤務中心深表同情,這種荒謬現象長久以來無法根除,表示福利制度出現漏洞,更扭曲了政府美意。
筆者在急診室當志工十年,對此已司空見慣,只要看到人名或熟面孔,就知道某人又上門了,他們把看病當成逛街,動不動就到急診室,小感冒、喝酒醉或高血壓,都未達到急診標準,理應自行就醫,但他們直接叫救護車,看了為之氣結。
有人時常就醫,甚至一天好幾趟,全身骯髒散發惡臭,戴口罩也擋不住;酒醉到處嘔吐,擾亂醫院運作,教人難以容忍,最後只能請社工處理,結局是身無分文,欠帳由全民買單,徒然浪費社會資源。
醫護人員碰到這些人,只能好言相勸,希望能去門診就醫,把救護車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以免耽誤急症病患,但他們無動於衷,只在乎自己病痛,不管別人死活。
有人認為,救護人員也有責任,但他們有不得已的苦衷。雖明知是酒醉或輕微病症,依消防法緊急救護規定,確認不危急就可拒載,但擔心認定錯誤,不得不依規定出勤送醫,然後請醫師斷定病情,避免被投訴的困擾。
所以,建議相關單位制定法令,若非緊急狀況隨意報案,故意把救護車當計程車者,應依規定支付費用,並處以罰則,藉此達到警惕。
吳一忠(嘉縣水上/醫院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