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全台有十三座以上的極限運動場已成蚊子場,當初花費三億多元興建的二十四座場館,有的拆掉重建他用,有的任風吹日曬雨淋殘破不堪,有的開放時段短且使用率低,看到新聞令人又氣又嘆。
極限運動顧名思義就是高難度、高危險性的運動,沒有經過訓練與周密防護措施,不能輕率參與,若因新鮮好奇貿然為之,會遭致運動傷害,並非普遍性的運動,當初不知是誰出的餿主意,用推廣全民休閒運動之名,大肆花錢大興土木,卻變成養蚊場。
體委會年度經費沒多少,卻不把錢當錢,大肆揮霍,如今遭審計部檢討,並行文行政院查明處理,應該趁此機會查明決策形成過程,有沒有人為弊端。
運動的推展不是一蹴可幾,更不能假借運動外殼做表面工作,即使真有心推展運動,也該妥善規畫按部就班,不能好大喜功、抄捷徑、尚表面,極限運動不是不可為,卻必須由點到面逐步建構,除了硬體設備,更須軟體配合,同步培訓師資與落實訓練,也要舉辦活動宣導與推廣,場館更要做好管理。
新興的運動項不斷出現,成立各項協會與組織,大家爭搶有限資源,體委會再多金也不夠,何況根本是個寒酸衙門,因而紛爭不斷,因而重點不再是重點,體育界須以極限運動場為訓。
張博智(高縣鳳山/備役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