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洪澇災害之所以年年發生(地區、程度有所不同),一個最主要原因,是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尤其是上游地區對樹木的濫砍濫伐,直接削弱了森林的防洪作用,使得在雨水偏多的年景,森林無法顯示出它的「英雄本色」。
森林的防洪作用首先是表現在它能阻攔雨水直接沖涮土地,並能截留部分雨水。森林樹冠是個天然的大雨傘,可以截留百分之二十左右的雨水,使這部分雨水不會落到地面,另有百分之七左右的雨水被樹幹、樹幹上的苔蘚植物和林下枯枝落葉層所吸收。
森林的防洪作用還表現在林地土壤有較強的蓄水能力。被截留過後的雨水滲入土壤後,約有百分之五十至八十被儲存起來。
據測定,一畝林地比一畝無林地能多蓄水二十立方米,一個五千畝的林森,就相當一個容量為十萬立方米的小水庫。還有人觀測,在茂密程度一般的森林裡,一次降雨在六十毫米以內,一般不會產生地表徑流,更不會對土壤有沖涮作用。
當然,上述數據只是針對平地而言的。如果是三十度的坡地,森林的防洪作用將更加顯著;無林土壤只能吸收百分之五十六的水分;但如果有十米寬的林帶,就能吸收百分之八十四的水分;如果林帶寬度達到八十米時,雨水的地表徑流就可以小於百分之二。
此外,樹木還能蒸發水分,據資料表示,每畝森林,每年約可蒸發三百立方米的水。
正是通過森林的層層截留,最後一般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降水形成地表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