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進行新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資格審查時,對有關是否執行死刑的問題表示,對已判決定讞的死刑犯若不執行,就是不尊重法律,他上任後,一定會報請法務部長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則連夜在法務部網站貼文發表反對死刑的長文,甚至表示願意替這些死刑犯赴死。兩位最高司法首長完全相左的意見,引爆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議。
死刑是以公權力奪人性命的行為,必須萬分慎重,根據現行法律,死刑要經三審定讞,就是這個道理。我國目前有四十四名經過三審定讞的死刑犯關在獄中,因為廢止死刑與否的爭議高而未被執行死刑。
王清峰部長反對執行死刑並支持廢除死刑的主要理由是,執行死刑並不能使這個社會變得更好,只是又增加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的傷痛中。且我國已經簽署兩項國際公約,同意暫停執行死刑,並要立法廢除死刑。而馬英九總統也長期表態支持廢除死刑。
以上說法都言之成理。但也要聽聽反對廢除死刑者的說法。首先,從「法」的觀點,不只黃世銘不認同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犯,內政部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也都持相同看法。「依法行政」是上至總統、下至庶民的最大共識,也是社會運行的基石。四十四名死刑犯經過法官三審,又沒有檢察官提起非常上訴,沒有不執行的理由。
從「情」、「理」的觀點,死刑犯有人權,被無情殺害的被害人也有人權。王清峰部長顧及不要再讓一個家庭陷入傷痛,是高貴的情操,但不是法律規定。據統計四十四名死刑犯總共殺害了七十一人,這七十一個家庭的傷痛誰來撫平、又如何伸張他們應享有的司法正義?
支持廢死刑的團體提出長期監禁的替代方案,但這也有很大的問題。姑不論以納稅人的錢養活這些死刑犯是否能讓民眾接受,在獄政管理上,已定讞的死刑犯不執行,也是一大棘手問題。今年農曆年前,台中看守所中一名死刑犯竟然以竹筷為兇器,插入一名雜役的腦部,導致嚴重傷害。監獄人員坦承,死刑犯是獄中的「王」,不只其他受刑人不敢惹他們,獄方戒護人員也讓其三分。因為,他們已被判死刑,無所顧忌,而政府不執行死刑,除行動自由受限,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管束他們。
媒體民調顯示,七成四的國人反對廢除死刑,目前的死刑犯中,有許多是窮兇極惡的殺人魔,包括放火燒安親班,造成三童無辜死亡;有殺害女保險員後再烹煮食用;也有只因追求不成就狂砍一百多刀致人於死的瘋狂罪犯等。這些行為,天理難容,繼續不執行死刑,只會讓社會質疑國家法律何在。
目前全球已有九十五個國家沒有死刑、三十八國有而不執行,只有二十五國執行死刑。馬政府如果要順應國際趨勢,就應及早修法,讓廢死取得法源,以兼顧人權與司法尊嚴。若顧及修法又會陷入無止盡的爭議,那麼,我們主張對「是否廢除死刑」公投,由人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