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人事成本 恐排斥女性 職業婦女怕丟差 不敢請假 政策須周延 否則適得其反
勞委會決修訂勞工請假規則,懷孕婦女最長可享有一年安胎假,雇主不得拒絕,更不得任意解雇。
企業界對此表示,本來經營就很艱困,新政策將造成人事成本負擔;婦女團體則強調配套措施一定要做好,否則這些假期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的確,對一般企業而言,婦女請安胎假,公司得找人替補,一年期滿,替補的新人要失業,情何以堪?當然,公司可以找短期的「派遣工」,但女性勞工為了怕丟工作,很可能不敢請假。
其次,公司可能不找新人,而把工作分攤給其他同事,這不但是增加別人負擔,甚至成為常態,讓請安胎假的婦女「沒位置」回來。
婦女團體對「安胎假」雖多樂見其成,但都主張得做好配套,包括研擬人力替代方案,但應該是怎樣的配套,婦女團體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中小企業協會秘書長王振保表示,政府應編預算,用政府的資源增進勞工權益,而不是把成本轉嫁到企業主,否則就好比「政府吃魚翅,叫別人付錢」。
王振保的說法不一定是推拖,尤其五人以下小公司,如果沒有政府補貼,面對愈來愈多的照顧假、育嬰假、安胎假等「政策利多」,有能力負擔嗎?
筆者是上班族,但從企業角度「將心比心」來想,也認為「政府吃魚翅,叫別人付錢」的確未盡合理,畢竟是政府要提高生育率,而不是雇主,如果強勢執行安胎假,可能刺激雇主排斥女性,反而適得其反。
育嬰假推動多年但成效有限,安胎假可能效果更差,換言之,安胎假政策若不周延,沒有面對根本的問題,宣示意義較大,恐會拖累(垮)了企業,對上班族也沒有好處。
景氣這麼差、失業率這麼高,婦女要的是工作,而不是休假,除非政府能提出替代所得的補貼措施,否則安胎假必將是鏡花水月,看得到抓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