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中油和台塑超收空汙費,中油在空汙費、石油基金的收費名目與實際繳費部分「確實出現落差」。
但環保署長認為,浮動油價的計算方案是九十五年九月制定,若有收繳不實之處,是當年立法有缺失;而且在分析計算公式後,中油未占消費者便宜,應是民眾不了解繁複的計算方法,以致產生錯覺。
可是根據紀錄,中油在九十五年的二、四、七月漲價,每公升共漲四元,台塑漲二點四元,都是無預警的漲,並牽動民生物價
;後來在輿論壓力下,中油勉強調降,第一次降零點五元、九月降零點九元,總額不到漲價的一半,但國際原油從每桶七十五美元,跌到六十五美元。
環保署新公式的算法,認為原油漲價時,消費者較占便宜,跌時是中油占便宜,但對照過去的漲降價時程,明顯不實。
環保署把過錯推給前政府,又認為民眾不清楚計算公式,似乎都是別人的錯,這是典型的敷衍塞責。政治是責任制,接任職務就該負成敗責任,豈可推拖?若發現有錯,為何將錯就錯?
企業賺錢無可厚非,但有盈餘就應回饋消費者,以因應市場機制當幌子,莫怪民眾不諒解。希望監察院能大刀闊斧整頓,讓油價真正透明化。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