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向警方報案常有「受害還要受氣」經驗,行政院長吳敦義對此說重話,要求把報案當成大事,非痛加改革不可,若證實員警態度不佳,就考慮調到「人員稀少」的地方。
犯法的、犯錯的、行為不檢的、不夠努力的人,調到偏遠地區以示懲罰,這種作法由來已久。歷史上常有人被「發配邊疆」,尤其政治犯、思想犯、得罪當道者,譬如蘇東坡等人,被貶到廣東、海南島等「南蠻」地方;在西方國家如俄羅斯,譬如作家杜斯妥也夫思基,被發配荒涼遙遠的西伯利亞。
幾百、幾千年前,海南島或西伯利亞的確缺乏開發、人口稀少、物質條件不佳,發配邊疆讓當事人吃苦,或有懲罰效果,但台灣地小人稠,那裡有「蠻荒」可以「發配」?
報載近幾年都會區勤務繁重,很多警察早擠破頭想調往單純的地區服務,台北市每年就有上千員警寫報告,希望遷調中南部或郊區,所以,「發配邊疆」很可能作用不大,還會出現反效果,讓員警受理報案態度更糟。
由這個角度思考,員警遷調偏遠地區,也許會反省,但萬一不奮發向上,受理報案態度更糟,豈不是「以鄰為壑」?軍公教多半有這種懲處,做不好就調到偏遠地區,等於讓這些地區人民變成受害者,變成二等國民,尤其教師,教育是千秋大業,偏遠地區的孩子就活該倒楣?
吳敦義表示,民眾報案時除要求員警開給三聯單,還要錄影存證,以規範員警,這是很好的作法,如果員警態度確實不好,可用記過、降級減薪懲處,這應該就可收遏阻之效,「發配邊疆」恐非良策。
李盛芝(東縣成功/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