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與標檢局抽檢市售羽絨衣及羽絨被,發現約百分之六十五的羽絨含量與標示不符,因不合格率高引起民眾重視,但也不清楚如何分辨。
羽絨製品標示「各說各話」的不符問題,源於網路購物興起,當初羽絨被動輒萬元以上,羽絨衣也在五、六千元以上,非大眾化商品,網路業者為提供低廉商品,迎合網購低總價的特性,請製造商或進口商提供「手感柔軟」、「價格低廉」的產品。
因此,消費者被教育選購羽絨被,要手感柔軟且不要摸到梗(羽毛)。羽絨原料昂貴,變通方式是將業者當成羽絨原料之一的「羽絨絲」及「羽絲絨」,當成百分之百原料充填於製品內,雖然「羽絨」的成分很低,但手感好,價格低,頗受市場歡迎。
依日本及舊規的美國國家標準,製品都是百分之九十羽絨、百分之十羽毛,雖然標示相同,但所謂「羽絨」絨朵成分的認定,標準相差達百分之二十二,兩者差異極大。
台灣雖在九十七年八月才通過「精製水禽羽」國家標準,但業者該遵守何種規格、標示何種規格,並無統一規範,所以線上銷售靠「說故事」能力,誰標示「90/10」,吹噓自家產品成分高,誰就賣得好,因此,消費者質疑同樣標示「90/10」,為何有的賣九百九十元,有品牌的要價一萬元?
標示事件爆發後,製造商接單生產,迎合通路商要求,卻被指責有失公平,主管機關當委由羽毛工會及專家業者,制定「CNS羽絨專用標章」,不論台灣製造或進口商品,皆應附上符合「CNS2119」國家認證標章,也不論實體或線上通路同步管理,如此才能保障消費者,驅逐不良業者,讓台灣的羽絨製品內銷,享有與外銷市場同樣的美譽。
呂松成(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