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昨天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過關。
由於立委反對設立文創基金會,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在審查過程中拋出新議題,為投資、輔導文創產業,研議由文建會成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文創院)」,以協助文創產業取得資產、融資,並且出版年報,這項提議獲得委員會決議通過,並要求文建會提出相關組織法令,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上午通過政府設立「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取代原來文創基金會構想。
此外,文創法的審議,昨天立委重新提案,主張民眾每年一萬二千元的藝文消費可抵稅,立委認為,這是鼓勵消費者,把錢多花在藝文消費上的好方法,雖獲得多數立委支持,但引來財政部的大力反對。
立委態度強硬,財政部官員也不願意退讓,藝文消費抵稅案並沒有達成共識,還需要進一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