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最近主打「動新聞」,以動畫鉅細靡遺模擬犯罪事件;兒少團體陸續接獲家長反映,認為這是犯罪教學影片,希望政府能夠管一管。
但是主管電信與頻道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一開始只說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提供傳播平台的中華電信和主管機關交通部也說,中華電信只提供平台,不能拒絕。該傳媒登記所在地的台北市政府則說其主機在香港,市府管不到。顯然羶色腥新聞,政府真的是束手無策。
經過一天的紛擾,NCC終於正面表態。NCC昨天表示,關於「動新聞」,NCC可依據兒童青少年福利法和電信法處理,並要求中華電信下架。
壹傳媒強調圖像式新聞,對犯罪事件過度描述,不避諱當事人的隱私和人權,為了銷路被罰款也不在乎,對於這樣不顧社會公義的媒體,如果政府沒有對策,或只是罰款了事,對社會價值的影響會有多大?
目前發起抗議的團體有來自婦女、兒少及媒體改革者,甚至連捍衛新聞自由最力的台灣記者協會都加入抗議行列,顯見各方已經預見其可能對社會所帶來的災難。動新聞不但模擬「性侵害」、「家暴」,更號稱可以「體驗視覺震撼效果」。任何人都可以閱覽,沒有年齡限制。
對於壹傳媒的做法其實是有法律規範的,兒少法第三十條明訂,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少播送有害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影片、圖畫等,最高可開罰五十萬元,並勒令其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不但登記所在地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可以開罰,NCC和內政部也有督導之責。
自從壹傳媒進入台灣之後,政治新聞社會化、影視新聞八卦化,標榜的就是羶色腥,以挖掘政治人物和影藝界人士隱私為賣點,社會新聞更以鮮明逼真的圖像顯示現場實景,已經背離新聞倫理和新聞道德。「動新聞」更以這樣的模式為主體,政府豈能漠視?
政府對媒體管制自然是愈少愈好,但必須透過新聞業者的專業和自律。傳統媒體都會顧及整體社會的觀感,甚至考慮可能為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而自我節制,像壹傳媒這種做法發展下去,媒體將會只剩下「裸體和屍體」,這不只是媒體的墮落,也是社會的災難。
壹傳媒在台灣能夠掀起媒體熱潮,主要是觸及到人性的弱點,挑起社會的集體情慾和偷窺慾,許多人雖然嘴裡大罵不道德,私底下還是喜歡看這些八卦隱私,這也是為什麼壹傳媒的報紙和雜誌雖然不叫好卻叫座的原因。
媒體固然有報導的自由,但媒體也要自律,不遵守法律規定,政府有權依法處理,對於明知故犯或慣犯加以處罰。對於動新聞的做法,主管機關不能一推了事,每個單位都應該扛起責任,正視這個媒體汙染的災害,政府不能以「無法可管」一言以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