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農委會接獲民眾投書後,行文規定禁止「抓泥鰍活動」,違者重罰,筆者對於主管單位「尊重生命」的作法感到欣慰。
每到民間迎神賽會、節慶儀式,都會安排以動物為主的活動,以符合所謂「民俗」或「國情」,如追得雞、豬驚慌失措、哀號慘叫的「豐年祭」,辦個把泥鰍「蹂躪」一番才夠high的「體驗農村生活」等;有時動物不夠看,人類也得上場,什麼「大胃王」、「坐冰塊吃冰棒」等,好像沒有這般「應景」的活動就帶不出高潮。
事實上,具正面意義的活動不知凡幾,何須用「刺激」的方式?試問追得雞、豬魂不附體,抓得泥鰍遍體鱗傷,甚至「小命休矣」,難道就是農村生活的「真實寫照」嗎?農夫平常就是這樣對待他們的「生財工具」嗎?抑或「民俗」就是這般粗俗,只在乎將快樂建築在動物的痛苦上?同樣的,看著「大胃王」又嘔又吐的痛苦表情,我們所看到的究竟是「異於常人」的能耐,還是浪費食物、摧殘健康?
多年前到紐西蘭旅遊時赴毛利村參觀,從接受「觸鼻」歡迎動作開始,就嗅到濃濃文化氣息,果然一件件巧奪天工的雕刻品,展現雄壯威武的「戰舞」表演,過程中沒有「聲嘶力竭」,卻見文化精髓及生命韌性。人家能,為什麼台灣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