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家同教授批評教育部「擴大免試入學方案」,使窮學生沒有機會、更難翻身時,一則新聞指出,反高學費運動團體將十年來的反高學費運動剪輯成紀錄片問世。
台灣反高學費的訴求,是認為高學費剝奪了經濟狀況不佳學生的受教權,應該降低學費,才能保障全體國民的受教權。但我不懂,為何要反高學費?
我認為,受教權應該只保障國民義務教育,而非保障人人都能念大學、碩博士,大學不是國民義務教育,沒有法律規定人民一定要念,念不起的人可先就業,存夠了錢再來念大,也沒人說高中畢業非得升大學,非得背負助學貸款。
歐洲國家的高等教育是免費,但這些國家的高等教育稀有,而且都是高稅金的社會福利國家。
由政府補貼高等教育學生的學費不是不可以,而台灣的公立大學低學費,是靠政府補貼,但問題是,近十年來擴增大專院校,只要想念大學的人統統都可入學,研究所、博士班、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學生超過一百萬人,這麼龐大的高等教育隊伍,全都要政府補貼,其實不公平。
因為,政府補貼就是納稅人為教育資源埋單,為何國民要出錢補貼浮濫升格的高等教育?這些學生出社會後都能為國家所用嗎?台灣有多少頂尖人才出國留學後,就不回台灣?如果反高學費學生運動的結果,是加重國民對高等教育的補貼,符合分配正義嗎?
因此,反高學費運動如果想要引發社會共鳴,必須先檢討、釐清隱藏在反高學費下的問題,例如低學費的結果,是變相由沒在念大學的國民埋單,我相信沒有人願意,特別是近年來台灣廣開高等教育之門,大學毫無篩選人才的功能,誰願意花錢補貼。
當然,高學費不是不能反,學生反得也不是沒道理,英美的高學費學生之所以沒抱怨,是因為能換來高水準的教育品質,能培育出高水準專業人才,但台灣雖有許多收取高學費的大專學校,卻無法提供令學生滿意的教學品質,這種高收費但低品質的高等教育,是可以反對。
所以,光以保障受教權為名的反高學費運動訴求,效果不大,應是要求提高教學品質,況且,以現行的教育資源分配來說,要求降低學費基本上不可能達成,而且保障弱勢的方法有很多,如設立清寒、全額獎學金等,監督教學品質也許是比較可能引發社會共鳴的訴求,帶出社會運動的效果。
神無月(台北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