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立委徐中雄有意推動窮人銀行,受到蕭副總統的鼓勵,和王永慶外孫、威盛總經理特助陳主望,「閒聊」這個議題,雖然雙方皆表示,並沒有要辦窮人銀行的意思,但若真的政府或企業要創辦窮人銀行,將是台灣窮人的一大福音,吾人樂觀其成。
窮人銀行觀念源自於孟加拉慈善銀行家尤努斯,他於一九七五年創辦鄉村銀行格拉明銀行,為了貸款給窮人,發明「微額貸款」概念,專門提供給不符合銀行貸款資格的窮人,極小額金錢,供他們創業自力更生,讓數百萬人脫離貧窮。
他謝絕無意義的施捨,借貸著必須自食其力還清貸款,讓貧窮不再是羞恥,以自助人助的精神,反而活得有尊嚴,因此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他又將把獎金中所得的部分,全部捐做公益,善行令人讚嘆。
反觀台灣,銀行都是「晴天給傘,雨天收傘」,有權有勢者,靠地位或人情,輕易借貸上億元,低下階層者,沒有擔保品,放款免談。因此窮人銀行籌辦者要有心理準備,沒有抵押品,又保證低利率,將錢無條件借出去,必須有愛心、信賴人性、不歧視窮人,抱著關懷弱勢團體的初衷,對借貸者絕對信賴,才能成立。
台灣各界都曾提出建議,但都缺乏執行力,台灣貧富差距逐漸拉大,造福窮人就是創造和平,政府應盡快研究開辦的可行性,建議成立半官方半民間的基金會,由政府與民間各捐助部分作為財源,以公司名義成立窮人銀行,為弱勢人民創造機會與希望。
宏信(嘉縣水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