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再度以「隔日凌晨零時開始漲價」的方式,宣布全面調漲油價,這對形同待宰羔羊的消費大眾而言,其實油價那一天漲、幾點開始漲,毫無選擇或反抗餘地,意義自然不大,畢竟天天都得使用交通工具,不可能在家裡儲備一堆汽油,中油要漲價,說穿了也就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民眾能奈他何。
但是,筆者昨天看到行政院長蘇貞昌,竟然在答覆立法委員質詢時說,「如果不漲價,就是拿全民的錢去補貼開車的人,非常不公平」,蘇揆的這種論調,不禁讓筆者聯想到實施數十年的「汽車燃料費隨車徵收」陋規,是不是也同樣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及涉嫌以開車里程較少的通勤族血汗錢,去補貼行駛里程驚人的營業用車輛呢?
兩輛相同汽缸容量的汽車,一輛年駛兩萬公里,另一輛卻兩年才開一萬公里,但依現行徵收辦法,兩輛車的車主卻是繳交相同的燃料費,請問公平性何在?
許多學者專家已呼籲多年,希望汽車燃料費能改為「隨油徵收」,以符合最基本的公平原則,然而主管機關一再以技術問題延宕,甚至置之不理,實在沒有道理。筆者不明白汽車燃料費改為「隨油徵收」,到底實施上有什麼大不了的困難?筆者也認為,這是政府鴕鳥心態,實屬「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的惡劣示範。
從油價漲跌決策,到汽車燃料費徵收方式政策,處處可看出政府主管單位的顢頇和無能,視市場自由機制和公平原則為無物,讓民眾對政府的諸多政策噓聲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