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花蓮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統計分析發現,晚間六時至八時是自行車車禍高峰時段,原因為天色昏暗、視線不佳及下班時段車輛多,但筆者認為,單車族「我行我素」才是主因。
拜節能減碳之賜,兼具休閒、強身的「鐵馬行」成了熱門的全民運動,但令人憂心的是,即便政府三令五申規定鐵馬族要裝置前後燈等照明設備,卻仍見部分自行車「摸黑」上路,險象環生。
尤其,不知是鐵馬族自以為是「特權一族」,或是「機動車就是要禮讓」的觀念作祟,不少人逕將馬路當作自家後院「大行其道」,不是旁若無人的對角線橫越馬路,就是視交通號誌為無物。
筆者開車至屏鵝公路時,就曾目睹成群結隊的鐵馬族,即便公路有多處大轉彎及車水馬龍,他們依舊有說有笑,更不時回頭張望、打招呼,就是不甩「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諷刺的是,最後面還有警車護衛。
既然自行車通勤、運動人口大幅增加,馬總統也企盼「台灣成為單車騎乘大國」,鐵馬族就應該守法,不能再成為用路的「化外之民」;警察機關尤其不能以警力不足為由得過且過,必須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從勸導到罰鍰,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長啼(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