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蘭嶼與恆春因分屬離島(並有核廢料儲存場),及設置核電廠地區,因此居民分別獲得用電免費,及巨額回饋金,造成用電極度浪費,蘭嶼有人一個月用電近一萬度,而恆春有部分家庭裝置六個電表。此舉太超過了,對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提倡節約用電不啻是反諷。
雖然為了增進離島福利,而有離島地區建設條例,但亦不得無視於後遺症,畢竟「不用白不用」,政府有意照顧離島地區,可以利用其他途徑,如發放救濟金,或增加地方建設,甚至可比照發放消費券方式,提供多重選擇,都是較具實惠的作法。
而且,台電為了鼓勵節約用電,因此把消費者用電量,與去年同期比較,如果今年用電量減少,電費打折,反之,要加成收取,立意良善,何以不能一體適用?
因此,用電免費是下下策,除了變相鼓勵浪費外,也製造出一大堆的問題,必須及早取消。
政府提倡節能減碳,應對任何使用能源免費政策,就應檢討修正,依市場機制運作,才能讓能源政策一致。
愚翁(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