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方日前逮捕十年來至少涉嫌三次侵入住宅強盜、性侵女被害人的嫌犯,取得唾液檢驗DNA,發現和發生多年的三起性侵案吻合,但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以年代久遠DNA可能有誤,而准予保釋。
不但警界一片譁然,想必更讓女性同胞驚恐,因為DNA可說是目前最科學的檢驗方法之一,而且還可用在考古,如今檢察官以年代久遠可能有誤的主觀認知不採信,不但與大多數國人認知迥異,而且,連DNA都不能相信,那採樣煙毒犯頭髮等的檢驗結果,豈不是都可推翻或不予採納。
而且發生性侵害案件,只有一部分能鼓起勇氣報案者,能採得加害嫌疑犯DNA者更只是少數,三名挺身報案的受害女性,無非是希望公理正義能伸張,讓色狼繩之以法,但如今檢察官卻不採納吻合的DNA,她們情何以堪。
法界和社會大眾一再要求警方科學辦案,警方科學辦案,檢察官卻輕易裁定交保,萬一縱狼入羊群,再發生不幸暴行,人民將會懷疑檢察官的主觀,是危害婦女人身安全的來源之一,司法威信恐將盡失。
韻如(北縣新莊/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