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美國總統歐巴馬好友非洲裔的哈佛大學教授蓋茲,返家時因未帶鑰匙而強行進入,鄰居報警,蓋茲大吼指稱前來處理的白人警察種族歧視,被上銬帶回;歐巴馬在未詳細了解內情下,批評警察行事愚蠢,遭警察團體抗議。
歐巴馬後來得知事件過程,親自打電話對員警承認用詞不當,並邀請他和蓋茲到白宮喝「和解啤酒」。
這件事情由於危機處理明快,很快落幕,但這種問題若在台灣發生,會如何呢?
不論是政治衝突事件或人民與公僕發生摩擦,台灣的第一線執法者,可能無法如美國警察能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而且民代「關心」,不論是關說施壓或叫到議場辱罵,已是見怪不怪之事,而且一般基層公務員或團體,不會也不敢直指外力干擾,加上長官不察,便得沒錯也得認錯,甚至調職,更別說總統開了口。
一個國家能否伸張公理正義,法治與行政是兩支大梁,而台灣的梁柱鏽蝕又偷工,至於要一國元首者自承用詞不當,由於官大學問大和媚俗政治當道,更不可能對依法行政的下官說自承錯誤,這種環境下公理能伸張嗎?而誰又是亂源之一呢?
項城(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