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落幕,由教育部長鄭英耀(中)見證,佛光山南華大學校長高俊雄(右)從屏東科技大學校長張金龍(左)接下承辦權。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張穎容高雄報導】二○二六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昨日落幕,佛光山南華大學接下明年承辦權,校長高俊雄指出,學校今年成立三十年,身為大學的一員,辦理校長會議,本來就是一種義務,且也是一種回饋。同時校方也透露,承辦大學校長會議是佛光山開山祖師星雲大師的生前心願,很高興能在大師百歲誕辰這年達成。
佛光山佛光大學曾在二○一三年辦過大學校長會議,星雲大師當時也參與,南華大學主任祕書胡聲平透露,據時任教育部次長、即將接任南華校長的林聰明轉述,當時大師問及,南華何時也可舉辦大學校長會議。南華二○一九年曾申辦成功,但沒辦成,林聰明一直謹記大師的這個心願,因此,與高俊雄交接時,也一再提醒,務必要申請承辦權。
高俊雄指出,大學校長會議由公私立大學與公私立科大四協進會輪流辦理,二○二七年正好輪到私立大學協進會主辦,他去年與他校在會員大會報告,最終有三分之二的會員同意,由南華大學獲得承辦權,「學校成立三十年,過去接受大家那麼多的服務,也應該要去回饋。」
昨日會議焦點為《大學法》修法,四個大專校院協進會連袂提案,要求考量憲法保障大學自治精神,尊重各大學特性與公私立治理,避免高教面臨衝擊。
國立大學校進協會理事長、台大校長陳文章指出,校務會議代表的組成很受重視,但每個學校特質與規模不同,若太刻意固定組成比例,反而讓學校經營失去彈性,應該是在現有的十分之一基礎上,各校根據特色、組成做考量。
陽明交大校長林奇宏指出,修法是因立委提案才出現,各大專校院立場、狀況不同,到底怎麼修,「一開始定位就有問題」,且修法方向應該是新科技挑戰如何因應、老師聘用辦法等,「修法要拉高層級,而不是討論枝微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