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醫師、學者、法官聯合發起「病歷中文化」運動,呼籲行政院衛生署與醫界,未來以中文書寫病歷,落實醫療人權。
不過,衛生署對推動「病歷中文化」卻認為弊多於利,醫事處長甚至表示,病歷本來就不是給民眾看的,就算寫成中文,病患一樣看不懂。
這種說法似是而非,西方古早的病歷都以拉丁文書寫,之後才有德文、法文及英文病歷,如果依衛生署邏輯推理,既然病歷不是給民眾看的,是否要以拉丁文書寫,才能保持醫學傳統?
病人是醫療的主體,當然應該優先考量病患利益,雖然一般人未必看得懂醫學專有名詞,但對醫學領域以外的部分,總是有個粗淺理解,如果加上與醫學專業人士討論,那麼病歷不再是有字天書。
西方文化源自希臘與古羅馬,所以聖經及醫藥名詞統統以拉丁文記載,然而隨著宗教改革與方言文學興起,業已在地化,西醫傳入中國已有一百年以上,為什麼迄今病歷尚不能中文化?這是完全說不通的理由,莫非台灣醫界不願與時俱進?
一五一七年德意志神學教授馬丁路德,反對教皇販賣赦罪券牟利,主張人可以直接與上帝溝通,不用透過教宗或其他神職人員仲介,為了便利德意志人民與神聯繫,於是寫下德文版聖經,不再使用拉丁文,開啟了壯闊波瀾的宗教改革。
台灣醫學不宜再寄生歐美,必須走出自己的路,況且病歷中文化不是挾泰山以超北海難事,若醫界願意放棄貴族身段,就可創造平民化醫療環境。
一帆(台北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