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統計,台灣學生數百人以下的「小校」,九十三學年度國小有五百三十五所、國中有四十所,到了九十四學年國小增加三十一所、國中一所,原因是由於少子化趨勢,造成學齡孩童減少及偏遠地區人口外移,使得偏遠地區的小校愈來愈多,教育部認為學校規模太小,將造成團體學習文化刺激不足,不利學生群性發展學習,也不符合教育投資的成本效益,因此縣市政府可自行評估是否裁併廢校。
但筆者認為,小校有小校的特色,例如因學生少,教師能有更多時間關注學生的學習狀態、家庭情況,讓每個孩童都能跟上進度,避免個別差異存在;若因學校地處偏遠而使學習文化刺激不足,則可透過網路資訊來獲取新知,增加文化刺激,也可減少偏遠地區的數位落差。
另外,在不符合教育投資的成本效益上,筆者認為,國中小教育是基礎教育,較高等教育更為重要,既然政府有五年五百億元的經費,補助國內一流大學擠進世界百大,為何不撥點經費在基礎教育上?
小校的存在是保障偏遠地區學童的受教權,廢校只會讓已是弱勢族群的學童更加弱勢。
過去,教育部為了使偏遠地區的學生也能接受優質教育,特別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但現在卻要偏遠地區小校裁併廢校,讓人有昨是今非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