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李逸洋上台後提出「清源專案」,也就是全面掃蕩製毒工廠、槍枝改造工廠、職業大賭場、汽機車解體工廠、毒品販賣場所(搖頭店)、賭博性電玩等六大犯罪根源,並以「重獎重懲、即獎即懲」方式全力執行。同時亦協調縣市政府進行斷水斷電等配套措施,期能徹底斷絕犯罪根源,防止死灰復燃。
檢視上述六大犯罪根源,其實彼此是密切相關,甚至是環環相扣的。例如吸毒者為籌措購買毒品的錢,因而竊盜、搶奪、甚至擄人勒贖、殺人者大有人在,亦有神智不清而自傷、自殺或殺害親人者。近年來製毒工廠已有自中國大陸回流台灣趨勢,使得供應不虞匱乏,若謂毒品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毫無疑問的製毒工廠更將是根源中的根源。許多青少年聚集的夜店、酒吧,經常有販賣類似搖頭丸類之毒品,上述場所若不能有效查緝,吸毒現象必然更加氾濫。此外由於汽車竊盜犯有毒品前科者達百分之五十,若能瓦解汽機車解體工廠讓竊車犯無處銷贓、無所得,對減少毒品犯罪應有相當程度之助益。
銀行(或運鈔車)搶劫、擄人勒贖、黑道火拚等重大刑案經常發現歹徒有致命性的制式武器,但其中也不乏改造槍枝。若不能有效查出地下兵工廠,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造成極大威脅。
賭博看似個人處分財產之行為,可是卻往往對社會產生諸多難以估計之不良後果。賭輸了可能鋌而走險衍生財產犯罪,更可能為錢財犯下殺人重罪。無論是職業大賭場或賭博性電玩皆屬違法不應讓其存在,尤其是後者常成為青少年墮落的根源,嚴加取締確屬必要。
治安問題是整個國家社會的下游問題,各種犯罪是整體大環境下的一個縮影,警察囿於本身工作性質係負責最末端的查緝部分,卻必須宿命的承受整個治安良窳的成敗責任。因此除六大查緝方向之治標作法外,治本作法則必須仰賴全民共同配合完成。
若社會皆是自私貪婪之人、充滿巧取豪奪之心,又怎能期待不偷、不搶;若人民未接受良好的教育(包括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當面臨困難失去希望,吸毒就成為麻痹自己、賭博就成為孤注一擲的方式。任何進步的社會都不可能不發生犯罪,不同的社會犯罪模式,顯示社會失序與團體或個人偏差行為的態樣。台灣的治安若以全般刑案犯罪率計,相較於類似美國等先進國家,其實台灣的治安還算可以,但顯然還是不能符合人民的期待。若將整頓治安當成是社會改造的重大工程,警察能執行的僅是治標的部分,政府相關部會必須通力合作尋求長遠的治本之道。
謝立功/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全國反毒聯盟執行長、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