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作業取消資格 「依法行政」 卻無視救濟規定 使案主學業、生活陷困境 豈是苦民所苦
日本有一本暢銷小說《縣星之廳》,批判公務員只懂得文書作業,不懂得深入現場訪視、探查實情,造成規畫與實際執行的落差,人民非但沒有受惠,反倒受連累。

台北市政府去年一口氣取消一千多人的低收入戶資格,有兩百餘人提出申覆,其中就出現只憑文書作業,枉顧實際人民生計,造成不該被取消資格的無辜弱勢,被政府以公權力取消資格情事。
一名技術學院學生,父母在他幼雅園時就離婚,一直跟著父親居住,母親並改嫁;由於父親酗酒,以打零為生,他只得靠工讀及低收入戶補助維持學業及生活,不料,台北市社會局查出他母親有動產,依一親等直系親屬須計入全戶人口計算規定,取消了他低收入戶資格,使他面臨輟學及生計窘境。
的確,社會局人員是「依法行政」,但是社會救助法也規定「未共同生活且無撫養事實的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可不列全戶人口計算,但社會局卻不採用,市議員質疑是推拖不作為。
我認為,社會局僅從戶政與稅捐資料,逕自重新拼組其家庭,認定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照倫常運作,宣告取消低收入戶資格,已錯誤在先,又不採用對該名學生有利的法令,使其學業、生活陷入困境,更有草菅人命之嫌。
這個案例顯示,公務員只想著依循絕對不會出錯的「依法行政」原則就好,管它實際狀況如何,並不採用對案主有利法規,避免「圖利」,但縱然如此,也不該只憑文書,就剝奪了弱勢的救命補助資格。
社會單位是各級政府用來救助、安置弱勢的,不是反過頭來清算、管理弱勢的單位,難道社會局的公務員忘了自己的社工出身與訓練要求?社工員的天職是盡可能深入了解每一個案的實際狀況,盡力幫助爭取資源,特別是在如此不景氣時,照理說低收入戶應該會增加,怎麼反而會減少,而且一口氣就減少一千多,難道不覺其中有問題?
如果說,社會局是因害怕該取消資格的未被取消,會引發爭議,那更應該實地訪視,就算辦不到,至少也該找出可能會有爭議的個案,進行家戶訪視,實在不該只憑文書就斷定,更不該不採用對案主有利的法規。
若是社會局人手不足,政府近來為救失業積極釋出職缺,正好可以專案申請人力,幫忙進行低收入戶查訪,一方面可以增加就業人口,另方面也可以更加貼近實情,避免誤判。
前幾天,台北市長郝龍斌在媒體上,大力宣傳發放第一批食物券給數十個急難家庭,但社會局卻大筆一揮,就取消一千多個低收入戶資格,其中有兩百人申覆,代表有兩百多個家庭已陷於困境,原本就已生活不易的他們,還得花時間、心力與龐大的官僚機構抗爭,難道這就是「苦民所苦」?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