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卡債問題嚴重,引起社會對銀行利率的探討,貸款利率該多少才合理?各界看法見仁見智、人言言殊,但一般認為目前民法規定上限百分之二十,確實太高了。
因此有立法委員提出貸款利率不得高於百分之十二或百分之十,法務部也召集相關人員討論修法,有意設「信用卡利率專章」,規範信用卡利率,並建議以五大銀行平均放款利率加百分之五至八,但消息傳出後,引發敏感的股市不安,重挫八十四點、外資大賣金融股,使得行政院徹夜開會,決定尊重市場機制,不設定雙卡利率上限,應依風險高低採差別利率,政策緊急煞車。
卡債風波引爆後,社會一面倒地同情所謂的「卡奴」,而有調降利率之議,但銀行業者、專家學者、相關官員反對設限的聲浪排山倒海而來,好像利率設限就是銀行末路,會毀了台灣金融,而卡債族全家燒炭自殺、跳樓、跑路、搶劫的問題,似乎被遺忘了。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貸款付息理所當然,利率高低則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由經濟更應回歸市場機制,而民法規定貸款利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是早年擔心地下錢莊剝削所設的限制。
目前銀行雙卡利率採上限百分之二十,銀行業者振振有辭未違反法律,更有唱和者認為利率應尊重市場制,高低不是問題,但業者不要忘了任何行業除了營利,還有社會責任,當社會出現的負面現象與某行業行為有關時,就應檢討、制約,姑且不論百分之二十是否偏高,看看目前存款利率只有百分之二左右,是否會予人「不成比例」的聯想,「為富不仁」的觀感?
市井小民鬥不過大財團,更鬥不過維護財團的官員與民代,他們只希望能有個公道,百分之二十利率上限並非人微言輕的消費者所能左右,而是被業者自己消費掉的。
想當初現金卡、信用卡熱門的時候,那家銀行不是卯足了勁、不擇手段全力推銷。更扯的是,銀行把銷售雙卡業務外包,大街小巷都有人擺攤,半騙半哄向行人推銷信用卡,「承包商」為了業績不擇手段,競相以贈品、優惠等旁門左道拉顧客,甚至鼓勵路人開卡領贈品,回家把卡剪掉;如今又把債務外包,「債權公司」討債手段凶狠,讓卡債族活不下去。
金融業務相當專業,交易更是要慎重,業者卻圖短線利益,把雙卡業務當作夜市攤販叫賣,使得許多心智未成熟、思慮未周詳的青少年,因此陷入卡債深淵,難以自拔,現在又逼得卡債族走上絕路,業者良心能安嗎?政府在考量市場機制之餘,不能不顧卡債族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