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項最新研究顯示,肺癌口服標靶藥物艾瑞莎,對曾接受過鉑類治療的晚期非小細胞肺腺癌患者,和目前第二線標準化療藥物歐洲紫杉醇相比,兩者存活期差不多。
這項研究已經刊登在上個月發表的「刺絡針」(Lancet)國際期刊。
這項研究從二○○四年至二○○七年,在二十四個國家包括歐洲、美加與亞洲等國,收集一千四百多名患有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腺癌、且曾接受過鉑類治療的患者,比較口服艾瑞莎,及注射歐洲紫杉醇化療藥物的存活期。
結果顯示,不分男女、無論抽菸與否,肺腺癌患者使用艾瑞莎做為二線用藥治療效果,與標準二線化療歐洲紫杉醇相近,艾瑞莎整體存活期為七點六個月,化療藥物八個月;平均無急病存活期艾瑞莎為二點二個月,化療二點七個月。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說,有研究顯示,癌症標靶藥物對早期肺腺癌,或有肺腺癌但未曾吸菸的患者,用來做為第一線的治療藥物效果不錯,但只限於有基因突變患者,若沒有基因突變的肺腺癌患者使用,效果並不理想。
健保現在已給付標靶藥物艾瑞莎和得舒緩,做為肺腺癌二線治療藥物,「使用的比例不高,只有兩成,」蔡俊明說,肺癌患者使用化療藥物,較常有嘔吐等副作用,標靶藥物相對副作用較少。
肺癌是台灣十大癌症死因第二位,在肺臟支氣管與肺泡上皮細胞長出來的腫瘤,可分成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前者約占肺癌一成,生長快速且易由淋巴擴散轉移;後者有肺腺癌、大細胞肺癌及鱗狀細胞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