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蕭條,民眾望錢心切,消費券如及時雨,成了全民注目焦點。消費券何時發?怎麼發?更成了話題,同時成了朝野攻防議題。消費券怎麼花人言言殊,連馬總統的消費券怎麼用,都成了民眾茶餘飯後的話題,一時消費券儼然成了「全民運動」。
消費券怎麼花,本來是自己的事,但許多人對這「天上掉下來的錢」不知所措,甚至有「花完就算」的想法。由於過份強調消費券「刺激消費」的功能,讓人有「浪費」的憂心。尤其政壇人物的作為,更有上行下效的作用,不能不慎重。
辦公室做了小型民調,有人想用來買民生必需品,有人想大吃一頓,彌補節衣縮食的饑渴,也有人想部分用來新年添衣物,部分捐給慈善機構,還有部分人要大吃大喝。各有主張,不一而足。
其實每一分錢都可貴,都不應亂花,試想有那一分錢來自公務人員?還不是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在賺錢不易的當下,更應把每一分錢用在有意義的地方。
消費不等於浪費,消費券怎麼花,應視個人的經濟能力,有錢人不在乎三千六百元,也許可捐給需要的人或團體,換取助人的快樂。中產階級可全家來一次旅行,犒賞自己,也聯繫親情。低階家庭則可用來購買必需品,補家中物品的不足。
重要的是,不要有「亂花」的心態,尤其現在的家長常抱怨孩子亂花錢,更不要因消費券的案例,給青少年有浪費的藉口和榜樣。
廈門生(台北市/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