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禁菸的台中縣議會議事堂,卻有主持會議的民代,在主席台上吞雲吐霧,職掌菸害管理的衛生局長也視而不見。
依菸害防制法議會議事堂也是禁菸範圍,議會還為此設吸菸室,但衛生局指出,目前的菸害防制法,必須要有人制止不聽才會開罰。
民代也說「我不知道議事堂禁菸,現場沒有張貼任何禁菸標誌,議員和主席台桌上也都擺菸灰缸,怎能怪我」?
這件事顯示菸害防制宣導不夠,連民代都不知道議事堂不能抽菸,修正後的防制法規範更嚴,如果宣導不夠,如何讓民眾能遵守?
更令人不解的是,有關職司也不敢犯顏直諫,事後又解釋緩頰,除了使法紀蕩然無存,更衍生議會殿堂是擁有「治外法權」的特權地帶,讓民眾有「只准民代抽菸,不許人民抽菸」的感受。
前一陣子有高職設立吸菸區而遭輿論批判,顯示社會不能接受學子吸菸的「壞」行為,如今卻有民代在議事堂吸菸,還有衛生官員圓場,使社會徒有重罰的菸害防制法,卻缺乏「不吸菸風氣」,怎能防制菸害?
筆者認為,公眾人物不當行為需要批判,主管機關更須檢討,除了要加強宣導,也有風骨糾正任何人的錯誤行為,否則修正後的菸害防制法,恐將徒法不足以自行。
阮肇(台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