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鄭瑞城上月表示,將研議從九十九年度起推動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免費,但昨天又說,經仔細評估,發現經費高達一百七十三億元,且「政策沒有必要這麼做」,決定暫不推動。
政策朝令夕改,未必不可以,但鄭部長未免太「心直口快」,因為就是「營養午餐免費」這一句話,台中縣議員要求縣府提前,在本學年度下半年就免費。
馬政府執政以來,多少政務官因「心直口快」而迭遭抨擊,如經濟部長「股市上兩萬點」等,最後都道歉了事,鄭部長為何不能在宣布重大政策前,先評估財源?
眾所皆知政府財政困難,縱使消費券也是「舉債救經濟」,有負面影響,難道鄭部長當初也打算舉債?立法院可能通過嗎?如今政策縮回去,媒體報導是因「不少民眾認為,中低收入戶已有補助,家庭臨時發生困難的中小學生,只要老師認定也可免費,不需擴大到全體學生」。
這顯示營養午餐是否免費,也有所謂「排富條款」問題,如果教育部政策急轉彎,是輿論壓力促成,未必是壞事,但如何「排富」,仍需仔細規畫。
其次,目前多數縣市多已實施營養午餐補助或免費,各縣市當然「貧富不均」,教育部的免費政策,顯然不無全面照顧的善意,但如台南市,市長許添財前天表示「營養午餐目前已無問題」,因此決定下月起實施全國首創的「晨康專案」,提供弱勢近貧孩童早餐。
因此筆者認為,營養午餐(或早餐)的「排富條款」,可分為補助個人(中低收入戶)及縣市政府兩部分。教育部應審慎重新評估補助個人,是否已近完善,完整照顧全體弱勢近貧孩童;至於縣市部分,可類似統籌分配款方式,以一定額度預算,依「縣市貧富程度」給予補助。
若能如此,營養午餐(或早餐)免費就可視需要局部實施,經費也不致過高,但如何分配預算務必「精打細算」,以免美意打折,遭各縣市抗議。
胡志剛(中縣烏日/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