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家住台中縣的六歲徐姓男童去年底感冒,吃了診所兩個月藥,病情未好轉,醫師改用磺胺類藥物後,全身發癢、發燒、起水泡,從口腔到肛門黏膜都潰爛,送榮總就醫才知是藥物過敏,住在加護病房半年才脫險,病情危急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發病迄今十一個月,仍戴著呼吸器無法回家。
台中榮總兒童醫學部主任傅雲慶說,少數體質特殊的人,對磺胺類藥物過敏;他提醒民眾,不論服用什麼藥物,一旦發生身體、眼睛發癢,起紅疹子等異常症狀,就要立即停藥,馬上就醫。
徐母說,兒子服用磺胺類藥物第一天後,就說全身發癢;等吃完三天份藥,出現發燒,嘴唇、口腔破皮,食欲下降;帶兒子到平日常去的耳鼻喉科診所就醫,醫師說是急性口腔←疹。隔天全身皮膚從額頭到前胸起水泡、潰爛,趕緊到台中榮總掛急診,醫師詢問病史,研判為藥物過敏。
傅雲慶說,磺胺類藥物引起的「史蒂芬強生症候群」,症狀一開始為皮膚紅疹,隨病情加劇,黏膜開始破損,主要以口腔、鼻子、眼球、生殖器與肛門為主。
徐母說,兒子從額頭到小腿皮膚潰爛,全身彷彿遭燒燙傷,口腔到肛門黏膜破裂,不斷打抗生素,還引發支氣管痙攣,只能插管治療,在加護病房住了半年,今年三月才轉到普通病房。
但拔除氣管內管後,男童仍無法自行呼吸,改戴上呼吸器;因支氣管黏膜受損,每天得拍痰、抽痰,還得復健讓肺葉擴張,訓練呼吸功能,「稍微動一下,就喘得全臉脹紅。」徐母說。
住院十一個月的小廷,早就把病房當成家,他二十四小時套著呼吸器,不能離開病房半步,每天得運動復健,伸展手臂擴胸、單手舉奶瓶,訓練呼吸能力,即使喘不過氣,也不亂發脾氣。
「小廷是孩子,喜歡到處玩,但體力不允許。」徐母心疼地說,明年孩子就要上學,能不能脫離呼吸器,她也沒有把握。(預防藥物過敏,醫院特別提供注意事件請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