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改組時,新任閣揆說了:「任用人的三個原則是聽得懂、叫得動及隨時可換位。」
反省成性的我,一向喜歡拿經典名句往身上套,豈能錯過這三句?
捫心自問我是不是長官心中及格的屬下呢?包括我的婚姻及日常的待人處事在內,我是配合的時候多,還是叛逆的很明顯呢?
首先,我自認解讀能力不差,完全聽得懂長官或繁或簡的交代,甚至可以舉一反三。我習慣做試驗,拿同樣的交代問同事,對方想的就是和我不同,那誰才對呢?看最後結果,我解讀錯誤的機率不算太高,所以,「聽得懂」的第一要求,我自認可過關。
聽得懂後,叫得動嗎?基本上是OK的,因為我總覺得老闆付薪水,老公給愛情,他們就是在我之上。既在我之上,叫我怎麼做,只要不脫底線,我就怎麼做。「我讓你天天打電話給媽問個安,有困難嗎?」雖然老公曾如此問我,但我坦言「有困難」,因為我說話無厘頭,一不小心就蹦出一些老人家絕對無法理解的新語言。「那你可以揀聽得懂的來說,行嗎?」這倒可行。
工作上,不但叫得動我,我私下還特別喜歡被叫,因為這才有商有量,也使我更進步,更有新的思維的來找新角度。而且,會叫我,就表示對我有期待及肯定,比不聞不問看來有希望,否則彼此的互動是零碎的,也可惜了相聚於職場的緣分。
至於最後一點「隨時可以換位子」,任何人聽來都有點怕怕。但最近報社有一個同仁,年後義無反顧的從記者轉換跑道去賣報紙。他不用「紆尊降貴」來看待新的選擇,雖然明知以前是人求他,往後是他求人,心態必須來個大轉彎。但他瞭解媒體經營的艱困,願意為報社站上戰場第一線。
我能不能呢?這點要試過才知道。於私,我做嬌妻做得備受呵護;於公,我擔當編輯也算駕輕就熟,若換了位子,嬌妻之外再努力做媳婦,這非我擅長,鐵定出亂子;不當編輯改做業務,我很難追求「銅臭味」。錢,到我這年齡,已被視為是為了成就一件事應得的報酬,我不願為五斗米折腰。
表面看來,我有張不易妥協的臉,愛和同事嗆聲,但骨子裡,我「以老闆為尊」、「以老公為天」,應該算是新閣揆用了不會後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