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小人稠,電力輸配遍及全島,住宅社區、校園不是鄰近變電所,就是有高壓輸電線通過,因此低頻非游離輻射對健康影響的疑慮,存在甚久,主管機關理應及早因應,尤以是否危害廣大莘莘學子健康的問題,監察院更曾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調查「苗栗縣柑林變電所」約詢教育部官員時,即明確指示教育部應正視此問題。
而教育部委託學者研究發現,台灣地區共有一百四十四所學校位處高壓輸配電線兩側二十公尺以內,逾萬名學生暴露在可能有危害的電磁波環境中,更讓人訝異的是,該耗費巨資的研究報告早於九十三年八月間完成,卻未見積極因應措施,而且冰凍一年半有餘,不但浪擲人民血汗納稅錢,而且倘若媒體未報導,研究報告豈不束之高閣?
低頻非游離輻射是否增加致癌風險,目前雖無定論,但可確定的是,環保署所訂出之八百三十三毫高斯,是最大電磁場暴露安全值,並非長期暴露下的健康風險值,而人體健康與電磁場強度及暴露時間長短等有關,且WHO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在二○○一年,已提出嚴重警訊,超過四毫高斯的電磁波,為十五歲以下孩童白血病的可能致癌物質,約較自然狀況增加一倍風險,政府主管單位豈能輕忽與怠慢。
教育部實不應在研究結果出爐後,僅行文通知受影響的學校敷衍了事,對校園內低頻電磁波的潛在風險,完全缺乏因應措施,遑論進行「實測」,以精確掌握環境風險值,此消極行政、因循茍且心態,殊值可議。此外,負有為國民健康把關重任的衛生署,對此事件的低調、無為,也令人心寒。
如今補救之道,除教育部應盡速擬訂因應方案,確實掌握中小學校園內可能危害的非游離輻射外,衛生署更應按法定職掌,以醫學及流行病學專業主動積極任事,進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並研究掌握相關人體危害資訊;環保署則應建置系統的環境風險資料,採取有效對策,而非坐等WHO國際電磁場計畫,在明年完成健康風險評估、建議人體健康標準值後,再訂定國內的建議值,畢竟人命非兒戲,不容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