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檢討會提案 設定特殊招生條件 落實「照顧弱勢」 明年實施
【本報南投訊】為了落實大學「照顧弱勢」的社會責任,教育部將基於大學招生自主的原則,力促各大學在現行甄選入學管道,以「類繁星」的方式,設計特殊條件保障弱勢學生升大學的機會,明年開始實施。
教育部高教司在暨南大學舉辦的「九十七學年度大學招生檢討會」中提案,要求各大學院校的學士班招生,在現行甄選入學管道第二階段,設計落實「照顧弱勢學生」的甄試條件。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明年大學招生籌備作業展開前,各校都還有空間研究加計這項設計,也來得及從九十八學年度開始實施。
楊玉惠表示,在繁星計畫下,許多國立大學院校都提供一定名額,保障社區高中優秀學生優先進在地大學,效果相當顯著,已經逐漸讓都會與偏遠地區高等教育資源差距縮小,但還有很多低社經背景學生,面對考試命題、才藝比重以及報名費用等不利狀況,無法報多報名一些學校、無法與非弱勢學生競爭,導致升學機會偏低。
楊玉惠表示,目前在繁星計畫之外,已有大學院校運用甄選入學管道,設定特殊招生條件招生,達到照顧弱勢學生目標的「類繁星」模式,像輔大社工系就提供個人申請甄選入學的六個名額,僅招收原住民學生;暨大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也保留名額,錄取南投縣及原住民各兩名。
此外,東華大學英美語、運動與休閒、歷史系,則分別在推薦或申請,優先錄取數名達最低錄取標準的花東地區、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