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社會變遷和經濟壓力,台灣「少子化」的現象愈來愈普遍,因此對胎兒的健康與品質,就更加講究與要求。而隨著醫療儀器與醫學知識的進步,以前許多孕婦與胎兒的異常,現在多能早期診斷出來,並加以預防與治療。
目前產檢健保給付只有十次,基本上在三十二周前,每隔四周作一次產檢;自三十二周至三十六周,每隔兩周作一次產檢;自三十六周以後,則每周作一次產檢。例行的產檢,在第一次檢查時,會作詳細的病史詢問,及身體檢查和實驗室檢驗。接下來的產檢,則有尿糖、尿蛋白測試,子宮底高度測量、體重、血壓及胎兒心跳的測定。另外,健保局亦在第二十周左右,提供超音波檢查服務,來了解胎兒是否有先天上的異常。
健保所提供的十次產檢項目,並無法涵蓋相關特殊疾病篩檢或診斷,因此,在例行的檢查項目外,亦可參考以下其他特殊檢查,為胎兒健康把關:
一、在染色體異常的檢查方面:分為母血篩檢及羊水檢測兩部份。年齡大於三十四足歲的婦女,於妊娠第十六至十八周做羊膜腔穿刺,確認胎兒是否有神經管缺陷疾病或染色體異常,準確度幾近百分百。而年齡不足三十四歲之孕婦,則以母血檢測配合超音波之檢查來篩檢出染色體異常之高危險群,進而接受羊膜腔穿刺之確認。
此種篩檢方式又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妊娠第十一至十四周抽取母血,再配合超音波測量胎兒頸後透明帶寬度來計算寶寶染色體異常之機率,準確度可達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另一種方法則是在妊娠第十五至二十周時抽取母血,再配合母體年齡,計算寶寶染色體異常之機率,準確度約有百分之六十。(上)
(作者為天主教耕莘醫院新店總院主治醫師 鄧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