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在宴請考試院副院長及委員時表示,在加強全球化競爭力的趨勢下,國家考試擬全面加考英文,或者將英檢及格列為應考資格。
提升國家競爭力,加強公務人員的英語能力是有必要,但基層機關所接觸的是最底層的民眾,講求的是服務與效率,英語能力並非必備要件,有時閩南語、客家語反而重要,所以全面加考英文,值得商榷。
其次,地方自治條例授權給地方機關,可因地制宜的調整組織編制,公務員需不需要英語能力,也應授權給各機關自行決定,一味的「從台北看台灣」,恐會造成業務推動困難,及地方與中央的隔閡。
這讓想到公務員的國民旅遊卡事件,有些人真刷卡假消費,因而吃上官司,如果將英檢列為應考資格,可以預見會有人花錢買假認證,而且目前英檢都是民間單位在做,難易不一,所以考試院在推行這項政策時應三思,應以漸進方式,因地制宜為宜。
洪長源(彰縣二林/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