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政府時期進行的二次金改,是否與扁家在海外資產有關,特偵組已全面展開調查。財政部長李述德更指出,新政府擬推動三次金改。
按照新政府的既定構想,三次金改以公股金融機構、經營策略國際化為目標,包括台灣金控公司釋出百分之二十,以及引進外資策略聯盟,或是讓董、監事為外國人,採取全球化的策略,提升公股金控的競爭力。
經歷二次金改的慘痛教訓,迄未查明二次金改真正的失敗原因,如今貿然進行三次金改,確實有其風險性,不宜貿然出手。也就是說,二次金改的成敗利鈍,猶未真正的釐清,徒然因為扁家可能涉嫌不法,不惜重起爐灶,未必妥當。
三次金改茲事體大,既然有了二次金改成效不彰的經驗,那麼推動三次金改,就必須凡事臨深履薄,唯恐重蹈覆轍,才是萬全之計。截至目前為止,三次金改與二次金改別無不同,都是在於整併銀行,二次金改中財團的肆無忌憚,足為三次金改之前車之鑑。
三次金改如欲順利成功,尚有許多配套的設計,財政部似乎把問題過度單純化,誤以為二次金改只有人謀不臧的缺失,卻忽略了整體大環境的變化。
在大幅開放金融市場之前,金融機構屬於「特許」行業,形同少數壟斷的特權,然而以台灣的經濟規模,若是金融機構不予以整合,又無法跟外國的同業競爭,如何能夠不損害公平原則,而加強國內金融機構競爭力,正是需要三次金改謀定而後動的地方。
愚翁(台北市/空大法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