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是人類歷史中最殘酷的篇章,然而當戰爭將屠刀對準平民百姓的生命線——水源時,那便不再是單純的軍事對抗,而是對人性底線的公然踐踏。
日前美軍在對伊朗的軍事行動中,炸毀了荷姆茲甘省錫里克地區的兩座儲水設施,導致超過兩萬名生活在極端高溫下的伊朗居民失去安全飲用水供應。這一行徑,無論打著任何旗號,都無可辯駁地違反了國際人道法的基本原則,是必須受到嚴厲譴責的暴行。
水是生命之源,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人類生存的基本事實。在伊朗南部氣溫高達攝氏四十五至五十度的酷暑中,切斷兩萬多名平民的飲用水源,其後果正如直接對他們實施謀殺。
《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明確規定,在軍事行動中,不得攻擊對平民生存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包括飲水設施、灌溉系統和水壩。美軍作為一支擁有先進軍事技術和《國際法》專業顧問的軍隊,不可能不知道這項基本規範。明知故犯,只能說明此次行動顯然是蓄意為之的野蠻行徑。
有人或許會辯稱,戰爭中存在「附帶損害」是不可避免的。然而,這種說法在此次事件中完全站不住腳。美軍發動空襲使用的精確導引武器,理論上可以精準打擊軍事目標。炸毀兩座總容量達二千五百立方公尺的儲水設施,其破壞範圍之大、目標之明確,絕非什麼「附帶損害」,而是赤裸裸地將平民基礎設施當作打擊對象。
更何況,五角大廈將這波攻擊定調為「脅迫外交」,國防部長赫塞斯甚至公然宣稱「如果我們必須用炸彈來談判,那我們就會用炸彈來談判」,這已經不只是戰爭行為,而是以平民生命為人質的國家恐怖主義。
美國政府口口聲聲指責伊朗「無端且持續的挑釁侵略」,自己卻以更加殘暴的手段來懲罰無辜百姓。即便伊朗有任何軍事上的不當行為,也不構成美軍可以隨意踐踏國際人道法的理由。
《戰爭法》不是自助餐,不能只挑選對自己有利的條款遵守,而對不利的條款視而不見。
美軍的雙重標準,暴露了其在人權問題上一貫的虛偽面目——當他們指責別國侵犯人權時義正詞嚴,自己下手時卻比誰都狠。
更令人髮指的是,此次攻擊發生在美軍先升級衝突的背景下。根據報導,是美軍率先對伊朗境內多個目標發動攻擊,回應所謂「挑釁」。即便伊朗之前有敵對行動,切斷平民水源也不是合法的報復手段。《國際法》禁止針對平民的報復行為,因為這種報復只會導致衝突無限升級,最終受害最深的永遠是無辜百姓。
歷史會記住這一刻:二○二六年六月,世界唯一超級大國的軍隊,在酷暑中炸毀了兩萬多人賴以生存的水源。這不是「精準打擊」,不是「脅迫外交」,這是赤裸裸的戰爭罪行。文明世界必須對此發出強烈譴責,國際社會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為如果這樣的暴行可以被容忍,那麼「人道」二字將在戰爭的硝煙中永遠消失,而人類也將退回最原始的野蠻叢林。
戰爭不能踐踏人道——這不僅是一句口號,更是文明社會不可動搖的底線。美軍必須為其暴行負責,還兩萬多名失去水源的伊朗平民一個公道。這不是基於戰爭手段正義與否的考量,而是最起碼的人道原則要求,再蠻橫的統帥都不能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