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慧如
1981年上映的電影:〈假如我是真的〉。題材是男主角詐騙高層幹部,被識破,自殺。電影結尾,男主角劃破動脈,沾取鮮血,往牆上塗抹一行字:「假如我是真的」。
世上哪有那麼多假如呢。事過境遷的各種徒勞假設,往往出於當事人既沒膽量說實話,也沒環境說謊話,時移勢易,悔之晚矣,於是蹭在事實和虛構的邊界,寫下混淆真假的道理。
假如我是真的,我們早該學到:對別人隨興的問題,應該回應他提問的動機,並按圖索驥,尋思對方暗黑的思路鏈,而不執著在問題本身。多年前一位朋友,穿著印有公司英文簡寫字母的背心,去自然科學博物館站崗當義工。事前他備妥各個展館的資訊,準備供應不時之需。一天下來,絡繹不絕的問題卻總歸兩個,沒有任何問題和他準備的展覽資料有關。這兩個問題是:1.「你們家股票現在還能買嗎」;2.「廁所在哪裡」。
假如我不是真的,我必定避免在公共領域裡談論私事。我寧可戴上面具,依不同時空決定他人在哪種光線下看待自己;我該樂於奉陪那種已經參與的聚會中,每個人眼睛睜得很大、挨得很親密、美顏開到最強的照片;我當儘量學聰明點,隨時向身邊的女人獻媚,稱讚她們漂亮,以便一石二鳥:既表現自己的風度,又保持和別人的距離。
假如我是真的,我多希望光明是全人類的免費禮物。但是發明電燈的愛迪生在兩百年後讓我們了解:所謂歷史,從來計較誰占有光芒,卻掃蕩了光本身。當年,愛迪生算計改進直流發電機的特斯拉,促使人工光明按瓦特計價。最終,特斯拉親手撕毀所有發明專利,老命直接登出。人類文明畢竟偏好殺就殺、埋就埋、標籤化的指證,因此,愛迪生被推向神壇,特斯拉長年是電動車的背後靈。
假如我不是真的,我就應該明白,對詩人寫到詩裡的話,沒有必要較真,何妨做到像馬斯克說的:「與其作一個悲觀的旁觀者,不如做一個樂觀的參與者」。對於文學作品中看似隨手拈來的奇觀,不如當作變色龍的小把戲,正好讓讀者對照雲遮霧掩的過去,觀察紛亂複雜的當下。
現實是:所有的「假如」,都建立在「自己到底是塊料」的夢幻認知上。現實是:做律師的希望你被告,做醫生的希望你生病,修車的希望你車子壞掉;只有小偷,小偷希望你永遠榮華富貴。「假如」是:「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現實是:「金窩銀窩比不上自己的狗窩」。
假如我是真的,我將再次出發,像一粒飛揚的塵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