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弟子規‧出則弟篇》中的「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是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思想的延續。
此句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意思是:為人子女在贍養孝敬長輩時,要記得其他沒有親緣關係的老人,也是需要關愛的;為人父母在撫養教育小輩時,要記得其他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孩,也是需要關懷的。
這種思想是無私的,只有自己好不是真好,要社會上人人都好,整個國家百姓都好,才是真正的富足安康。延伸其義,即是「事諸父,如事父;事諸兄,如事兄」。
社會、國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人無法單獨生存,那太辛苦了。不是人人能如高人般隱居或當魯賓遜,必須依靠眾人分工合作,才能完善衣、食、住、行、育、樂各個面向。因此,與親友和諧共處也很重要,古有明訓「遠親不如近鄰」,鄰居或居住的社區有事,我們也無法置之度外。
如果社會中的每個人、每一個家庭,對待別人的父輩,都能如同對待自己的父親一般孝順恭敬;對待別人的兄長,如同對待自己的兄長一樣友愛尊敬。那麼,這個社會必然能祥和安樂無紛爭。
難嗎?只要改變態度,就可以做到!只要當父母的從小提供正確的教導,並在子女與親友相處時,仔細觀察他們的行為舉止加以循循善誘,必能讓孩子養成良好的品德,進而打造出一個美好祥和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