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針對未辦理種苗業登記販售植物遭罰所引發的農友反彈,農糧署昨日緊急邀集各縣市政府,召開「研商種苗業登記證執行情形及修法事宜會議」。昨日下午的視訊會議中,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等單位提出建議,反映基層與農民心聲。農糧署對此歸納出結論,明確要求在法律修正的過渡期間,各地方政府應先採取「輔導登記」為主等方向,以協助農民依法辦理申請登記證,降低誤觸法令風險。
農糧署在會中也提出未來的修法方向,擬修正《種苗法》第44條規定並訂定但書,針對未達一定經營規模條件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子法或以公告方式,得免申辦種苗業登記證。
這起未辦理登記開罰案例,近來引發農友疑慮。台中市農業局去年曾接到檢舉,稽查市場農民賣菜苗未取得種苗業登記屬實,經請示後依《種苗法》開罰6萬元起跳。由於大湖草莓長期有農友自行育苗,多餘苗株再行交換販售,此舉引發挨罰疑慮,導致苗栗縣政府兩周內湧進逾200通電話詢問。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指出,會中針對種苗定義、觀賞或食用用途、以及裁罰前是否先施以限期改善再予裁罰等問題多有討論,惟在統一規範發布前尚未取得明確共識。
縣府表示,自然人及法人皆可申請登記,相關表格可至網站下載;另農友倘為自產自銷,將不影響其農保資格,惟營業場所登記地點可能涉及課稅級距問題,將由稅務單位認定。現階段仍請種苗業者盡量申請,以免衍生觸法爭議。